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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21日,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》的通知。《措施》第一条写明“鼓励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,将职工的婚假延长至20天”;第二条写明“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,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,延长产假至188天。”
针对这两条,本人有以下几点问题咨询: 1.请问以上两条政策从正式出台以来,常德市的落实情况如何?是不是都是在观望或者等待下一步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出台? 2.20天婚假是否包括法定假日和周末? 3.本人于2025年9月领取结婚证,且于当月休了3天婚假,是否还能补休?补休有没有有效期? 4.针对以上两条政策,我们都注意到措辞都是“鼓励”,所以这是不是意味着用人单位选择不执行此政策?个人认为光靠“鼓励”单位很难主动落实,很可能变成“空头支票”。 5.如果用人单位执行以上两条政策了,那么,婚假新增的17天、产假新增的30天,员工是否全部带薪,视同出勤,工资、奖金、福利不变?如果这期间单位不扣工资,但是也不发放工资且可能会影响年终绩效,这是允许的吗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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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#
发布于:2026-04-20 15:03
帖内置顶 – – 2026-04-20 15:04
网友,您好!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,回复如下:湘政办发〔2025〕40号文件规定,“鼓励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,将职工的婚假延长至20天;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,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,延长产假至188天;产假期满,经本人申请和用人单位批准,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,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。”20天婚假和188天产假政策目前是充分肯定性、积极引导性政策,从支持生育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角度,各单位要积极支持,抓好落实;具备条件的单位原则上都要执行到位,无特殊情况的单位,都要严格执行;但不作为对单位的一刀切强制性规定,和对企业监督检查追责处罚的依据。文件的出台将为后续的如修订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等奠定基础,指明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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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楼#
发布于:2026-04-03 10:29
本来就是“鼓励”,又不是强制。
我现在鼓励你请论坛全体网友吃饭,你会请吗?强制你请,你也不会认可,对不对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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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楼#
发布于:2026-04-03 10:50
感觉出来一些政策都是打狗屁,没一点为了人民群众真正的服务的。如果真是为人民群众着想的话,那就要改政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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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楼#
发布于:2026-04-04 09:23
法定的五险一金在常德,除了体制内和国有、上市企业,都落实不了,还讲这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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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楼#
发布于:2026-04-04 09:26
法定的五险一金在常德都没有几家民营企业,甚至国企能落实,根本没人管,还讲这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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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楼#
发布于:2026-04-20 15:03
网友,您好!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,回复如下:湘政办发〔2025〕40号文件规定,“鼓励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,将职工的婚假延长至20天;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,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,延长产假至188天;产假期满,经本人申请和用人单位批准,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,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。”20天婚假和188天产假政策目前是充分肯定性、积极引导性政策,从支持生育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角度,各单位要积极支持,抓好落实;具备条件的单位原则上都要执行到位,无特殊情况的单位,都要严格执行;但不作为对单位的一刀切强制性规定,和对企业监督检查追责处罚的依据。文件的出台将为后续的如修订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等奠定基础,指明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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